闽南网6月24日讯(通讯员 赖鹏辉 闽南网记者 张恩培 文/图)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力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平和县司法局大溪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并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学习教育活动。
活动开始前,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并随机抽取5名社区矫正对象询问其对自己所犯罪名及矫正期限是否知悉。随后,大溪司法所所长伊婷为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关心的请假外出、违反日常管理规定的处罚等进行重点讲解;对社矫对象在矫期间因违反规定被撤销缓刑等典型案例进行重点解读,叮嘱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以案为鉴,帮助社矫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罪风险。
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增强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能力,有利于促进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日常监管规定,合理表达诉求,预防脱管、漏管和其他安全隐患发生,为平安大溪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下一步,大溪司法所将做到责任再夯实、管理再严格、教育活动再丰富,切切实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